散装食品的定义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2023年12月1日实施)中对于散装食品的定义是:指在经营过程中无食品生产者预先制作的定量包装或者容器、需要称重或者计件销售的食品,包括无包装以及称重或者计件后添加包装的食品。在经营过程中,食品经营者进行的包装,不属于定量包装。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编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解读》中对于散装食品的定义是:指无预包装的食品、食品原料及加工半成品,但不包括新鲜果蔬,以及需清洗后加工的原粮、鲜冻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等,即消费者购买后可不需清洗即可烹调加工或直接食用的食品,主要包括各类熟食、面及面制品、速冻食品、酱腌菜、蜜饯、干果及炒货等。
散装食品的经营许可要求
《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
食品经营项目分为食品销售、餐饮服务、食品经营管理三类。
食品销售,包括散装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销售。
餐饮服务,包括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生食类食品制售、半成品制售、自制饮品制售等,其中半成品制售仅限中央厨房申请。
食品经营管理,包括食品销售连锁管理、餐饮服务连锁管理、餐饮服务管理等。
食品经营者从事散装食品销售中的散装熟食销售、冷食类食品制售中的冷加工糕点制售和冷荤类食品制售应当在经营项目后以括号标注。
《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试行)规定:
如申请散装熟食销售的,应当在散装食品销售项目后以括号标注。申请销售散装熟食制品的,除符合本节上述规定(指硬件条件)外,申请时还应当提交与挂钩生产单位的合作协议(合同),提交生产单位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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